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一航局福建海域海上风电项目。招标人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采购单位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警戒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C区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东部海域、闽江口南岸,场址距离长乐海岸线31~50km海域,水深31~45m,项目规划面积为58.6km2,总装机容量498MW,配套建设1座海上220kV升压变电站和1座陆上集控站。长乐第一批项目包括25台三桩(吸力桩)导管架风机基础施工、25台8MW及以上风电机组安装涉及的全部工作、1座海上升压站基础施工等,合同额为135685万元,合同总工期为450日历天。长乐第二批项目主要包括16台三桩(吸力桩)导管架风机基础施工、6台8MW、10台10MW及以上风电机组安装涉及的全部工作等,合同额为115600万元,总工期为360日历天。
2.2招标内容:施工海域警戒服务。听从警戒中心指挥、安排及布置,为施工期间通航安全警戒及配套设施服务,即在工程施工区域布置1艘警戒船舶,并接受甲方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同时聘请相关专业人士对值班人员进行基本安全培训和值班培训,同时能指导并紧急处置一些应急事件,协调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
2.3服务地点:福建海域。
2.4服务期限:计划进场时间为2025年7月,服务工期暂定为2个月,具体进退场时间及期限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3年内须具有安全警戒相关服务业绩。
3.4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且是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3.5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业务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各投标人之间不能存在彼此参股、董高监人员重叠等现象。
3.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环境、安全问题等情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6月24日14时00分至2025年6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新采购子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
4.3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4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5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中交一航局总承包工程分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4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新采购子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新采购子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内报价必须与系统线上报价一致,否则做废标处理。